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余诚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的通告
余诚(见附件)全程缺考职业病诊断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及两轮补考工作,依规判定为补考不合格。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粤卫规〔2025〕1号)》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依法注销余诚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人员不得再从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2025年度职业病诊断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注销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1
余诚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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