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涵医师执业注册注销的公告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以下医师执业证书,具体如下:
姓名
执业证书编号
执业机构
注销原因
张涵
141430105000411
肇庆健济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鼎湖健济诊所
个人主动申请注销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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