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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肇庆市鼎湖区领取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考核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5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省基层函〔2024〕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6年上半年符合补助范围的村卫生站进行考核,现将具体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上述卫生站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区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26070,电话:2698603,传真:2626180,电子邮箱:dinghuyzg@163.com。
附件:2026年上半年肇庆市鼎湖区领取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考核情况一览表
肇庆市鼎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日
2026年上半年肇庆市鼎湖区领取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考核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