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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代凤诉上海功开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应诉公告
上海功开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钟代凤要求被申请人上海功开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伤待遇等争议一案,因经其他方式均无法对你公司成功送达答辩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文书,现公告送达有关通知如下: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0189.69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22.68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1455.67元;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05月18日至2025年08月17日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34367.01元;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7183.5元;6.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个人支付的医疗费931.32元,以上合计:189949.88元。
本委定于2026年9月15日上午9:00在本委仲裁庭(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罗隐大道14号劳动保障大楼二楼)开庭审理,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曾敏怡,书记员何灌展。请被申请人于2026年9月8日前一式两份提交答辩材料和举证,并准时参加仲裁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作缺席审理并如期作出裁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