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辉诉广东大营文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肇庆棕榈梦幻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应诉公告

2026-05-06 17:08:01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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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棕榈梦幻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黄振辉要求第一被申请人广东大营文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肇庆棕榈梦幻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因经其他方式均无法对您公司成功送达答辩通知书、组庭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文书,现公告送达有关通知如下: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2月17日至2026年2月19日拖欠的工资740元;2.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2月17日至19日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320元;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2026年4月7日误工费250元;4.请求两被申请人恶意拖欠劳动报酬按第1至3项请求的总额50%的加付赔偿金1155元;5.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本人维权追讨劳动报酬产生的费用3465元(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通讯费、文件打印费、交通费等)。

  本委定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正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罗隐大道14号劳动保障大楼二楼)开庭审理,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黄敏钰,书记员何灌展。请被申请人于2026年6月22日前提交答辩材料和举证(一式两份),并准时参加仲裁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作缺席审理并如期作出裁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肇庆市鼎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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