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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就业创业类补贴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补贴人员名单
《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
《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2;
《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3;
《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4;
《申请一般性岗位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5;
《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详见附件6;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三、情况反映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受理单位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受理地址
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52607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0758-2626889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