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鼎湖区注销部分人员失业登记(第一批)的公示

2025-01-15 15:01:18  来源: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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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第二十四条关于符合“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被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无正当理由连续 3 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已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等条件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现对核准符合注销失业登记的苏亮33名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116日至122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鼎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部门肇庆市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8-2620273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


  附件:2025年鼎湖区注销部分人员失业登记名单(第批)


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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