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佛山市人民政府
- 韶关市人民政府
- 河源市人民政府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惠州市人民政府
- 汕尾市人民政府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阳江市人民政府
- 湛江市人民政府
- 茂名市人民政府
- 肇庆市人民政府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潮州市人民政府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云浮市人民政府
鼎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鼎湖区统计局 鼎湖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4313人,占73.7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4803人,占26.2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0637人,乡村人口减少2621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22.98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9274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29285人,流动人口为63464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25855人,省内流动人口为3760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2978人,增长133.2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6719人,增长1041.27%;流动人口增加26259人,增长70.5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区常住人口是指区内7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7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区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