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深圳市人民政府
- 珠海市人民政府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佛山市人民政府
- 韶关市人民政府
- 河源市人民政府
- 梅州市人民政府
- 惠州市人民政府
- 汕尾市人民政府
- 东莞市人民政府
- 中山市人民政府
- 江门市人民政府
- 阳江市人民政府
- 湛江市人民政府
- 茂名市人民政府
- 肇庆市人民政府
- 清远市人民政府
- 潮州市人民政府
- 揭阳市人民政府
- 云浮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鼎湖区小学教学点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进一步整合我区教育资源,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20〕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我局草拟了《肇庆市鼎湖区小学教学点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民意,现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止。广大公众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反映意见或建议。
联系电话:0758-2626176
电子邮箱:dhjyg2015@126.com
邮政编码:526070
附件:肇庆市鼎湖区小学教学点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